滁经〔 2008 〕 230 号
市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经贸委(发经委):
根据省经委皖经投资函〔 2008 〕 602 号 “关于报送安徽省 2008 年技术改造“百千工程”项目投资导向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大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力度,加快技术改造“百千工程”项目的实施,省经委准备组织开展第二批《安徽省 2008 年技术改造“百千工程”项目投资导向计划》的编制工作。现就报送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范围
已完成核准或备案手续、固定资产投资在 1000 万元以上、新开工或前期工作完成、年内可以开工的项目。
二、报送方式及时间
投资计划统一由市开发区管委会和所在县(市、区)经贸委(发经委)负责汇总,于 2008 年 9 月 18 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委,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 tzgh@ czec.gov.cn ,联系人:投资与规划科 赵祖安、徐惠平、夏天武 , 联系电话: 3058906 。
二 〇〇 八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