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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工业企业灾后恢复生产实行责任包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8-13

 滁经〔2008〕213号

各科室:

8 月 12 日 下午,市委召开市委扩大会议,听取有关县区和市直部门对特大洪涝灾害的情况汇报,总结前一阶段抗洪救灾工作,部署下一阶段救灾任务。根据市委韩书记要求,市经委对工业企业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要分组包干服务,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二要抓项目建设,确保已开工项目加快建设,已建成项目抓紧投产达产;三要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争取支持;四要协调保险部门加快受灾企业保险理赔速度。

为认真贯彻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经研究,现将市经委对工业企业灾后恢复生产实行责任包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包干任务

进一步了解包干县区(市直、开发区)工业企业受损情况,包括厂房仓库、基础设施、机器设备、原料产品、直接损失、停产时间、恢复供电、保险理赔、设备维修中的技术难题以及需要协调帮助的重大问题等。针对问题,帮助企业做好汇报、协调、服务工作。

二、包干分组

包干单位

责任人

联系人

备注

市开发区

周年付

吴汉金

工业企业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总负责人:市政府副市长王图强

市直企业

许乾森

陶学功

琅琊区

宁建斌

张 健

南谯区

毕仕林

张正强

全椒县

胡中友

李秀满

来安县

毕仕林

陈庭竹

三、其他要求

各组对包干责任完成情况,于 8 月 20 日前进行书面总结汇报。

                                    

                                                二 〇〇 八年八月十三日

报:市防汛指挥部、生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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