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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整车出厂合格证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6-12

 

滁经〔 2008 〕 160 号

各县(市、区)经委(发经委)、各车辆生产企业:

现将发改产业〔 2008 〕 761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整车出厂合格证管理的通知 》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有关附件从市经委网站( http://www.czec.gov.cn ) ) “委发文件”中下载。

附件:皖经产业函〔 2008 〕 317 号《转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整车出厂合格证管理的通知 》、发改产业〔 2008 〕 761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整车出厂合格证管理的通知
文件类型: *.pdf694eec28d8816b100214aedc9cc26b71.pdf (370.24 KB)

二 〇〇 八年六月四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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