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经〔 2008 〕 130 号
关于增加市重点工业企业运行信息直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贸委(发经委)、统计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工业经济运行的监测与分析 , 更好地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发展,根据皖经运行【 2007 】 100 号文件精神,决定新增 50 户市重点工业企业运行信息直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重点企业运行信息直报是为进一步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与分析的客观需要,也是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与政策协调的必要措施。各县市区经贸委(发经委)、统计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新增企业做好运行信息直报工作,全面掌握企业的运行信息,促进工业经济运行质量的提高。
二、通过省经委门户网站( http//www.ahetc.gov.cn )设立的“安徽省重点工业企业运行信息直报系统”平台,新增直报企业按月填报企业运行信息(报送企业名单见附件 1 )。填报表式:省统字 B208 表(具体表式见附件 2 、 3 )。新增企业信息直报自 2008 年 5 月份实行,具体报送时间:附件 2 表每月 2 日前报出,附件 3 表每月 12 日前报出。
三、直报运行信息是市重点企业反应情况和解决问题的便捷途径,也是争取政府政策扶持的重要依据,新增直报企业要切实做好信息直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填报,及时准确地报送信息。
四、各县市区经贸委(发经委)要会同统计局督促所在区域内重点企业及时做好运行信息的报送工作。
五、重点企业基本信息表(见附件 4 ),请于 4 月 30 日前报市经委经济运行办。各县市区企业基本信息由各县市区经贸委(发经委)汇总上报,市直企业基本信息由企业直接上报。
联系人:尚云 联系电话: 3064899 传真: 3022725
电子信箱: cztxg@sohu.com
附件: 1 、新增运行信息直报的市重点企业名单
2 、工业企业主要生产、投资及产销情况表
3 、工业企业 主要经济效益指标情况表
4 、重点企业基本信息表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