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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滁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4-07

滁州市经济委员会

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滁州市科技局

滁州市财政局

滁州市国家税务局

滁州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



滁经〔 2008 〕 106 号

关于印发《滁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贸委、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市直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促进与规范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与发展,着力培育省级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充分发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在促进全市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中的示范与引导作用,依据《安徽省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条例》和《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管理办法,现将《滁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 滁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暂行)办法

附件 2. 《滁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 3. 滁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附件 4. 《滁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总结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 5. 滁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市经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二○○八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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