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滁州市经济委员会文件发改高技〔 2007 〕 78 号 各县市区发改委(发经委),经委(经贸委): 现将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 2007 年度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的通知》(发改高技 [2007]235 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通知要求组织申报项目。项目由县市区发改委(发经委)和经委(经贸委)联合申报。于 2007 年 5 月 16 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伍份报送市发改委工业与高技术产业科(联系电话: 3036087 ),二份报送市经委技术进步与装备科(联系电话: 3071133 ),并附电子版。 二○○七年四月六日 上传的附件<><><><> />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 2007年度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的通知 (27.00 KB)
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滁州市经济委员会文件
发改高技〔 2007 〕 78 号
各县市区发改委(发经委),经委(经贸委):
现将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 2007 年度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的通知》(发改高技 [2007]235 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通知要求组织申报项目。项目由县市区发改委(发经委)和经委(经贸委)联合申报。于 2007 年 5 月 16 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伍份报送市发改委工业与高技术产业科(联系电话: 3036087 ),二份报送市经委技术进步与装备科(联系电话: 3071133 ),并附电子版。
二○○七年四月六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 2007年度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