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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经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报送造纸、酒精、味精、柠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分年度计划檬酸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7-16

 滁经明电〔2007〕19 号

各县市区经贸委(发经委):
现将省经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报送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分年度计划方案的通知》(皖经明电〔2007〕4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到人,立即做好对本地区所属行业进行调查摸底及淘汰计划安排工作。并将调查摸底和初步方案及联络人员名单、联系方式于2007年7月16日前书面形式报我委经济运行办,同时将电子版发至cztxg@sohu.com
联系人:市经委经济运行办:陶学功、尚云
联系电话:0550-3064899    传真:3022725

附件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报送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分年度计划方案的通知》


滁州市经济委员会
二OO七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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