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经函〔 2007〕27号
各县(市、区)经委(经贸委、发经委)、市直有关单位 :
为展示“十五”以来我省工业企业的创新成果,由安徽工业经济联合会、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合肥市人民政府于 2007年9月在合肥共同举办以“科技、创新、和谐、发展”为主题的“安徽工业创新成果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展要求
参展项目应是“十五”以来经省辖市及以上政府及其科技质量主管部门鉴定通过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装备等四新成果或获奖项目,并在申请参展时提交成果鉴定证书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 成果展分设区域
(一) 煤炭、石油工业科技创新展区
(二) 机械与汽车工业科技创新展区
(三) 化工、冶金工业科技创新展区
(四) 环保设备和循环经济创新成果展区
(五) 轻纺工业科技创新展区
(六) 建材装饰工业科技创新展区
(七) 工业园创新成果展区
(八)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成果展区
(九) 工业创新人才交流展区
(十) 工业科技创新高层论坛
三、详细参展事宜见附件“ 2007安徽工业创新成果展邀请函”。请登陆滁州市经委网( http://www.czec.gov.cn ) “ 委发文件 ” 栏目查看。
请各县(市、区)经委和有关单位接文后,对所辖区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并积极组织具有创新成果的企业报名参展。
详细参展时间另行通知。
市经委技术进步与装备科,联系人:陈庭竹 姚顺
联系电话: 3071133 传真:3022725
信箱: chentz8102@163.com
附件:“ 2007安徽工业创新成果展邀请函”
二○○七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