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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经委《关于全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的指导意见》中涉及的淘汰钢铁企业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确认的函

 
发布时间:2007-08-01

滁经函〔 2007〕26号

各县(市、区)经委(经贸委、发经委) :

根据省经委皖经产业函 [2007]488号文“关于《关于全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精神,为认真做好我市钢铁产业的结构调整,据实提供我市钢铁企业的实际情况,请你们接文后,对省里附表中所列的钢铁企业技术装备和生产能力认真开展实地调查摸底进一步确认,于8月3日前将调查情况和调查表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同时上报我委。逾期不报的,以省经委最终确定的钢铁产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执行。

联系人:陈庭竹 姚顺

联系电话: 3071133

传真: 3022725

电子信箱: chentz8102@163.com

附件:安徽省限制类、淘汰类钢铁企业基本情况一览表

二○○七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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