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经济委员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政策 > 政策参考 >;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关于发布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1-27

滁经〔2007363

转发省经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

部门关于发布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

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委(经贸委、发经委)市直有关企业:

现将《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关于发布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通知》(皖经行业函〔200777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向企业做好宣传工作并遵照执行。相关文件请登陆滁州市经委网www.czec.gov.cn委发文件下载。

附件:《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关于发布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通知》(皖经行业函〔2007770号)

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一

 

 

 

 

 

 

 

 

上一篇: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强市战略的决定
下一篇: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严格禁止落后生产能力转移流动的通知
相关内容:
    无相关信息
滁州市经济委员会 主办  滁州市经委信息中心 承办 
电话:0550-3075511 传真:0550-3022725 Email:webmaster@cze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