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经〔2007〕363号转发省经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关于发布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市、区经委(经贸委、发经委)﹑市直有关企业:现将《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关于发布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通知》(皖经行业函〔2007〕77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向企业做好宣传工作并遵照执行。相关文件请登陆滁州市经委网www.czec.gov.cn委发文件下载。附件:《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关于发布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通知》(皖经行业函〔2007〕770号)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上传的附件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关于发布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通知 (895.04 KB)
滁经〔2007〕363号
转发省经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
部门关于发布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
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委(经贸委、发经委)﹑市直有关企业:
现将《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关于发布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通知》(皖经行业函〔2007〕77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向企业做好宣传工作并遵照执行。相关文件请登陆滁州市经委网www.czec.gov.cn委发文件下载。
附件:《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关于发布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通知》(皖经行业函〔2007〕770号)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