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2008 年人大议案、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后,我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有关科室负责人会议,专题布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人员,限定办理时间,确保提案办理工作能够保质保量地完成。会议由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赵崇主持。
会上,委办公室对今年我委承办的政协提案情况作了介绍。今年我委接到市政府交办的政协提案共七件(主办一件、分别办理一件、协办五件),其中涉及我委技装科二件,即第 148 号提案“关于加强产学研合作工作的建议”、第 208 号提案“建立财政资金引导机制,增强企业核心争竞力”;资源科一件,即第 50 号提案“以矿产资源为支撑,大力发展区域循环经济,打造滁州企业航母舰”;中小企业办四件,分别是第 204 号提案“顺应全球资本市场的主流趋势,加快滁州资本市场建设”、第 197 号提案“加大对中小企业政策、资金扶持与贷款工作的提案”、第 169 号提案“政银企同心协力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这个提案有市委韩书记批示,将由王图强副市长领衔办理,要重点办好)、第 31 号提案“对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赵崇同志最后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出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 政协提案凝聚着委员们的智慧和辛劳,体现了委员们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具有很高的质量,承办人员要深化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地把办理提案与推动工作结合起来。 二要抓紧落实 。承办人员要自我加压、改进办法,认真办理提案工作。是主办的提案,要主动办并加强与政协委员交流沟通,共同探讨所提建议的解决途径和办法等;是协办的提案,要主动与主办单位联系,拿出书面的意见和积极参与调研活动等。 三要按时办。 委里主办和协办的提案工作,均要确保在 6 月 30 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