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我省与上海市的交流与合作,强化两省市经济协作部门友好合作机制, 2007 年 12 月 3 日,省经协办主任刘健一行 3 人赴沪拜会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并进行了座谈。上海市合作交流办副主任陈荣堂、巡视员曹整国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中共上海市合作交流委员会副书记鹿金东会见了刘健主任一行。 座谈中,刘健主任首先介绍了我省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回顾了我省与上海合作交流取得的进展与成就。指出,皖沪两省市互补性强,合作基础好且前景广阔,近年来交流越来越密切,合作范围越来越广。我省将研究出台相关措施,呼应上海新出台的合作交流工作“ 26 ”条,积极参加长三角区域组织有关经济合作活动。刘健主任还就进一步密切两办合作关系以及我省组团参加“中西部地区特色产品 ( 上海 ) 迎新年展销会”等有关事项与上海市合作交流办交换了意见。 陈荣堂副主任对刘健主任一行的来访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上海市合作交流办职能配置、新“ 26 条”的主要精神以及长三角区域合作组织的有关情况。他介绍说,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与中共上海市合作交流委员会实行党政合署办公,主要职责包括经贸合作与经济往来、对口支援、管理驻外机构、政府接待等。今年七月,上海市出台促进合作交流工作的新“ 26 条”后,上海市各有关部门目前正在各自拟订具体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陈荣堂副主任表示,虽然安徽尚未列入长三角规划,但两省市间经济联系与合作是不关门的,希望两省市经济协作部门多沟通、常互访,共同推动双边经贸合作。 曹整国巡视员重点介绍了新成立的上海市国内合作交流中心的有关情况,指出成立中心是适应政府职能转变需要,解决政府不可为和无力为的事务性工作,是政府职能的延伸。中心既为政府服务也为社会服务。根据市编委批复,中心事业编制 18 名,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 大家一致认为,上海作为长三角核心城市,是带动长江流域乃至全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之一。新“ 26 条”的出台,表明了上海新一轮的产业转移大潮在政府的引导和推动下渐行渐近。两省市经协部门应以落实新“ 26 条”为抓手,促进和引导上海产业向安徽转移,推进双边经济合作。两办作为双方合作交流工作的日常联络单位,应努力实现两省重点合作项目跟踪推进、合作信息交流日常化,多层次、多形式地组织开展各种推介、交流、考察活动。同时建议把落实两省市已经签订的合作协议作为明年工作重点之一,形成合作协议推进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两办长效合作机制,携手推进皖沪经贸合作向更宽领域、更高层次又好又快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