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一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对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意义。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不仅是调整经济结构、强化节能减排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保护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历史责任;二要积极稳妥推进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制订淘汰落后工作规划方案,完善措施,落实责任,积极稳妥地推进淘汰落后工作,确保完成“十一五”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任务,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三要高度关注落后产能转移的趋向,坚决制止落后装备设施外流。四要严格控制新上项目,坚决禁止引进和新建落后生产能力,严禁一些已淘汰或拟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成为部分地区和企业的招商目标。(陈庭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