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经济委员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节能减排 > 资源综合利用 >;

关于清理落后炼铁高炉等淘汰设备转为它用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07-09-17

滁经〔 2007 〕 253 号

各县市区经贸委(发经委):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国家发展改委关于禁止落后炼铁高炉等淘汰设备转为它用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发改产业〔 2007 〕 2047 号),要求对淘汰的落后高炉转产铁合金情况以及拟建铁合金高炉项目情况认真进行清理。请各地对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清理工作,并将清理结果与 9 月 19 日前报市经委资源综合利用科。

联系人:吴淑敏 孙雷祥

联系电话: 3057133 传真: 3022725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禁止落后炼铁高炉等淘汰设备转为它用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二○○七年九月十七日

上一篇:潘岳:环保经济新政箭在弦上
下一篇:市节能办对全市省控重点企业开展能源审计检查工作
相关内容:
    无相关信息
滁州市经济委员会 主办  滁州市经委信息中心 承办 
电话:0550-3075511 传真:0550-3022725 Email:webmaster@cze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