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拟推进节能减排五方面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冯之浚在近日召开的“中国循环经济发展高层论坛”上透露,《循环经济法》有望在明年 1 月 1 日出台。
冯之浚介绍说,从 2005 年下半年起,即进入该法起草阶段,到今年 8 月,人大常委会将对此进行二读。
目前,《循环经济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共七章、六十四条,主要包括八部分内容。涉及到建立循环经济规划制度、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循环经济的标识、标准等八大部分内容。
首先是从两方面对循环经济规划制度做了规定,分别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城乡建设、科学技术发展等专项规划,应当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全国和地方的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由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或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会同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第二,要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此外,该法还明确规定以生产者为主的责任延伸制度,生产者不仅要为产品的质量负责,还要对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利用、处置等负责;强化了钢铁等主要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的定额管理制度,国务院将按行业定期公布重点企业资源节约定额指标以及废物再利用和资源化定额指标,重点企业在列入名录后一年内要达到资源节约定额指标的要求等。
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副司长周长益在论坛上指出,下一步为了推动配合节能减排工作,促进循环经济工作尽快取得成效,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深化试点、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垃圾专业化利用和垃圾资源回收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增强循环经济创新能力等五个方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尽快取得成效。
据悉,最近国务院还要发布节能减排综合性的工作方案,要采取综合措施,利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扎实推进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记者沈莉)
发布日期 :2007 年 05 月 31 日 来源 : 中华工商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