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经济委员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机关效能建设 > 机关效能建设 >;

市经委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暂行)

 
发布时间:2007-05-30

为更好地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经委,全面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充分发挥经委的职能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 。

一、指导思想

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机关管理体系和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按照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要求狠抓机关各项工作落实,努力提高全委工作人员“当好参谋,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市经委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效能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周年付同志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赵崇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效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效能办),效能办成员由部分科室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机关效能建设日常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效能领导小组职责:

1 、制定和完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2 、研究和部署机关效能建设年中、年度工作安排等;

3 、适时召开效能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工作、解决问题。

(二)效能办工作职责:

1 、负责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2 、负责草拟和实施《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考评细则》;

3 、负责落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四、考评对象及内容

(一)委主要负责人:

1 、落实上级领导交办任务情况;

2 、全委重点工作推动落实情况;

3 、机关制度执行情况。

(二)委分管负责人:

1 、年度目标任务分解中所分管工作和协办工作落实情况;

2 、会议决定(《纪要》)中所分管工作和其他交办工作落实情况;

3 、月末(年中、年末)对所分管工作进行小结并提出次月(下半年、次年)委重点工作意见;

4 、机关制度执行情况;

5 、对全委其他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科室主要负责人:

1 、委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和委月度重点工作承办和协办情况;

2 、会议决定(“纪要”)中所承办工作和其他交办工作落实情况;

3 、月末(年中、年末)对科室工作计划进行小结并提出次月(下半年、次年)工作安排;

4 、机关制度执行情况;

5 、对全委其他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科室工作人员:

1 、对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和月度工作计划中所分配任务完成情况;

2 、机关制度执行情况;

3 、对全委工作和科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考评与奖惩

(一)考评:

1 、考评实行网上考评与部分抽样考评相结合;

2 、考评实行月中督办与月末(年中、年末)考评相结合;

3 、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其成员由上级有关部门考评,科及科以下人员由委效能办考评。

(二)奖惩:

1 、考评实行百分制;

2 、年中(年末)按 25 %比例分别评出先进科室、先进个人,并给予奖励;

3 、考评结果在优秀等次的科室和个人参与先进科室、先进个人评比;

4 、考评结果不合格进行戒勉谈话,给予适当经济处罚,对严重违反效能制度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直至撤职处分。

市经委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二 〇〇 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上一篇:关于调整和充实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下一篇:效能办人员分工
相关内容:
    无相关信息
滁州市经济委员会 主办  滁州市经委信息中心 承办 
电话:0550-3075511 传真:0550-3022725 Email:webmaster@cze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