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县(市、区)经委(发经委)、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省经委皖经明电〔 2008 〕 50 号《 关于调查粤闽两省向我省产业转移情况的通知 》文件要求填写统计表,于 2008 年 4 月 28 日前 将《皖粤、皖闽合作项目统计表》( 附件 2 )及工作打算电子版 材料报送我委 。 联系人: 投资与规划科 赵祖安 夏天武 联系电话: 0550-3058906 E-mail: tzgh@czec.gov.cn 省经委皖经明电〔 2008 〕 50 号《 关于调查粤闽两省向我省产业转移情况的通知 》129208d089ae5126e611610fec0d4015.doc (24.50 KB)皖粤、闽合作项目统计表 166c68c1be06a6a8ee7c320f1ded7766.xls (15.50 KB)二 〇〇 八年四月二十一 日
请各县(市、区)经委(发经委)、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省经委皖经明电〔 2008 〕 50 号《 关于调查粤闽两省向我省产业转移情况的通知 》文件要求填写统计表,于 2008 年 4 月 28 日前 将《皖粤、皖闽合作项目统计表》( 附件 2 )及工作打算电子版 材料报送我委 。
联系人: 投资与规划科 赵祖安 夏天武
联系电话: 0550-3058906
E-mail: tzgh@czec.gov.cn
二 〇〇 八年四月二十一 日